一、眼部熱燒傷
眼熱燒傷是由于高溫的氣體、液體或固體等引起的眼部損傷。因此,根據致熱物的性質可分為熱焰燒傷、熱氣燒傷、熱液燒傷及高溫物體灼傷。按受損部位則可分為眼瞼燒傷、結膜及鞏膜燒傷、角膜燒傷。按致傷物與眼部有無直接接觸又可分為接觸燒傷與非接觸燒傷。接觸燒傷是指高溫液體或固體直接與眼部接觸引起燒傷,非接觸燒傷則主要指高溫氣體、熱焰或近距離熱輻射引起的燒傷。接觸燒傷的損害程度與接觸物的大小(或液體的多少)、接觸時間及物質溫度有關。非接觸燒傷則主要與眼部暴露環境的溫度與持續時間有關。
燒傷的分度:1982年全國眼外傷與職業性眼病協作組通過的眼燒傷(包括化學傷和和熱燒傷)分度標準,結合皮膚燒傷分類方法,可將眼燒傷分為四度(如下表):
燒傷的面積計算:燒傷面積小于1/4為“+”;1/4~1/2為“++”;大于1/2而小于3/4為“+++”;大于3/4為“++++”。結膜面積計算則以球結膜為主。
二、眼部凍傷
凍傷是由寒冷引起的原發性組織凍結和繼發性血循環障礙造成。凍傷的診斷主要是依據臨床表現和受凍歷史,尚處于凍結狀態的組織難以判定其損傷程度,因此凍傷程度須融凍后才可以確定。因眼部血循環豐富,因此發生眼部凍傷的機會較少,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出現眼瞼或角膜凍傷。
三、眼電擊傷或雷擊傷
雷電或工業用電均可造成眼電擊傷。強大電流通過人體對組織有電解作用,同時可使組織增溫,從而破壞正常組織。另外,雷電或電火花還可產生放射能和高溫,從而產生放射性損傷及熱燒傷。
電擊傷的輕重主要取決于電流的性質、電壓的高低、通路中電阻大小、觸電時間、觸電面積、觸電部位及有無電火花等。眼部電損傷可引起皮膚燒傷和電擊性白內障。白內障發生時間多為傷后2~6個月。另外電擊傷還可引起脈絡膜、視網膜、視神經及眼外肌的損傷。
四、應激性眼外傷
通常指外環境物理性因素的改變,如氣壓、加速度、振動、噪聲、氧中毒等引起的眼損傷。氣壓突然減低可出現減壓性損傷,主要表現為視力下降、視野縮小、結膜或視網膜出血。加速度可引起組織與器官重量增加、血液分布改變及組織與器官位移,從而產生損害。眼在加速度作用下可產生視功能障礙,如視力、視敏度下降,甚至出現視物模糊或中央視力喪失。噪聲可使光敏度下降,視野縮小,辨色力降低,噪聲對眼的影響主要是中樞性抑制,而不是對眼的直接損害。振動則可降低視力及閱讀的準確性。